上個月的台勞小魔是處在失業的狀況下,只因為前公司終止了我的外派到31.12.2015要我從1.1.2016起回台灣工作,前公司一併終止了已簽好的localhire合約,原先都已規劃好要留在德國工作的我拒絕回台灣,也因此開啓第一次在德國找工作經驗,然而這也是我人生第三次找工作。 至於為什麼只有上個月是失業則是因為我已經找到工作了。在德國的人力銀行網站 Xing.de上登錄資料不久後就有人力仲介與我連繫,在不到二十天的時間內只接受測試及面試了一次後就拿到工作合約,基於一些個人規劃與需求我很快就接受了這份合約。新工作開始於2月1日。

然而我今天想分享的並不是找工作經驗,因為我的工作是IT產業是德國較好找的領域,本人的情況又比較像是工作找上門而不是我找工作,找到工作的速度實在快到沒有什麼經驗可以拿來講,因此我想分享的是申請失業救濟金的相關資訊跟自己的經驗。

【申請條件】

在德國工作的每個人得繳交失業救濟金保險,只要你工作滿一年後,當你受迫性失業或自願性失業都是可以到Arbeitsagentur(原稱Arbeitsamt)登記申請失業救濟金,兩者的差別是受迫性失業(雇主終止合約)在失業日起就可以領到失業救濟金(Arbeitslosengeld), 自願性失業(自己離職)則是要在失業日起3個月後才可以領到失業救濟金。

補充說明:雖然只要待在德國工作就要繳失業救濟金,但是外國人若工作簽證是綁定公司的則不能領失業救濟金, 因為綁定的清況下失業後就沒有工作簽證, 相對地也就不能領失業救濟金了。 詳情可見從網路上查的的當事人分享

 

【登記】

失業救濟金的申請條件有明訂當你知道失業後的3天內就要拿合約終止書立即去登記,第一次得要到Bundesagentur für Arbeit登記,若你曾經在有登記資料則可以直接網上登記。如果沒有在合約終止日後的3天內登記則很可能會少拿到第一周的失業救濟金。

我一拿到工作合約終止書後,我同事叫我要隔天馬上就拿去登記失業救濟金,因此我隔天立即帶著合約終止書直接到慕尼黑的Arbeitsagentur登記,在我來看Arbeitsagentur的人可算是德國少數態度和善的公務人員,就算我的德語很破他們還是用很友善的態度回覆,大概是因為沒工作已經很可憐了,若再給精神壓力也就太殘忍了吧!

Agentur für Arbeit München
Address: Kapuzinerstraße 26, 80337 München
Phone:0800 4555500
Hours: Open today · 8AM–12:30PM

 

【登記流程】

1) 先在櫃台排隊登記,需準備護照,工作簽及合約終止書。

2) 登記好後會叫我去一個等待區,等人來叫我的名字。

3) 負責人員叫我進去後問我最近五年來的所有工作的狀況(工作過的公司)以及何時拿到合約終止書等基本資料,幫我建檔後給我一個代號,代表著我在Arbeitsagentur的代號。

4) 之後負責人員叫我自己上網去把後續的資料填完才算完成登記(純德語介面),並且要把最終資料印出來簽名再繳回給Arbeitsagentur。

5) 帶著簽好的文件交回給Arbeitsagentur後(還是要先去一樓櫃台登記), 要我接著去接受就業輔導的初次面談,但是當時已經過了他們的工作時間,所以我只被告知回家等待通知,會通知我何時有Termin再去面談。

6) 我過了大約一周後收到面談通知(用信件及SMS通知),因為我當初住址有填錯所以我是前一天收到SMS通知而錯過了信件通知。面談時主要是問我的工作技能,面談人員有幫我填入系統中,並告知Arbeitsargentur有個應該是德國最大的找工作網站JobBörse,建議我可以上去找工作。

7) 之後每一段時間我就會收到這網站用書面寄來它所推薦工作的公司及職位資料。

 

【失業救濟金及福利】

德國的失業救濟金以每個人失業前12個月的稅前薪水的60%來計算,而且拿到的錢不用再繳稅。但它設有一個門檻為年薪74000歐元。也就是你失業前的年薪就算拿到90000歐,但你拿的一樣是以年薪74000歐元來計算,也就是最高一個人就只能領到1927.50歐。這也代表賺的比較多的人要負擔的社會責任比較多,所以雖然領的金額有限但保險還是得繳得比較多,德國果然是很標準的社會主義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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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查自己可以領取多少失業救濟金的人可以使用這個線上失業救濟金計算器

除了你拿到的失業救濟金外德國政府還會幫你付醫療保險跟退休金保險,針對我們這種德語不好的人還有免費的德語課,德語課的資訊在就業輔導的面談時會提供,所以失業救濟金的福利是很不錯的。(參照一位朋友聽到的說法是若不想在Arbeitsagentur所配合的德語班上課,則可以用自己找到的德語班去試著向Arbeitsagentur申請,還是有機會獲得補助)

法定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期限最高是12個月,這段時間的領取者等同被付錢找工作,Arbeitsagentur每過一段時間會發一次termin找你來追踪找工作的狀態,不過這不代表你除了找工作外什麼都不能安排,人性的德國政府有提供21天的假期(比法定最少20天還多1天),若要放假的話記得要去拿表填寫並登記。

在我去登記找到工作的那一天,我向Arbeitsagentur的人員問了一下若我在試用期間沒了工作時是否還可再領失業救濟金,對方則是回覆我4年內我有12個月的失業救濟金,所以我若再失業則還剩有11個月可領取。

 

【失業後工作簽怎麼辦】

我目前持有的工作簽證是不綁公司的長期簽證(18. ABS. 4 S. 1),這是在某一次拿HR給的一份無期限合約去申請時拿到的(當時我已在德國工作剛滿三年)。申請時因為護照期限剩不到半年,所以簽證官只給我半年的紙工作簽,再叫我換好護照後再回去一次,之後我就拿到從一個不綁公司的4年工作簽至到2018年1月。

確知即將沒工作後我最擔心的就是有多少時間可以在德國找工作,以及現有的工作簽證會不會馬上被取消,因此在得知外派將初中止但拿到工作合約終止書前我曾經去KVR(外事局)詢問,當時我得到的答案是只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找工作,基於這個6個月的期限讓我有要很快找到工作的壓力,而這也是我很快接受第一份工作合約的主因。

第一次問完後過了好一段時間聽到一位香港朋友(拿英國護照)說他去問時對方說他已在德國工作超過3年,所以他可以找到工作簽到期的那一天。在知道這消息後我開始對之前聽到的消息存疑,所以在要去該公司領合約的那天我又回去KVR問了一次,這回我聽到的答案變成可以找到工作合約到期的那一天,就算找到工作後也不用再回去報告。 (朋友說德國的公務人員最少要問三次不同人才能比較出正確答案)

結果看來是不綁工作合約的工作簽都是以到期日來看,就算找到新工作因為由於沒綁公司也不用再回KVR做任何的申請或登記。若對此不確定的人還是建議拿著自己的工作合約到外事局問,並建議要多問幾次。

 

以上為個人的失業救濟金領取經驗,若有印象錯誤及與實際狀況不同的內容還請原諒並指正。

 

【以下來自德國牽手+異國記趣 Happy Life in Germany的補充】
分享在德國台灣人求職版後獲得回響,也得到在德國生活多年的蘇西的回應,再此補上

樓主寫的沒錯,即使工作20年也繳了20年的失業保險萬一被解雇也只能領最長12個月的 Arbeitslosengeld I,除非實足年齡超過50歲。但是注意,工作局會因為你有 Abfindung 而凍結或刪掉部份應支付的第一失業金,即使你是被資遣的情況下。所以知道自己的權利,必要時走法律途徑以保護自身權利非常的重要。
http://m.spiegel.de/karriere/berufsleben/a-858226.html

法律條文在此
https://www.gesetze-im-internet.de/sgb_3/BJNR059500997.html

 

【魔喵語】

然而知道可待在德國找工作到2018年時已經太晚了,我已在口頭上答應了這份工作,由於沒馬上在公司簽約讓人力仲介還很緊張地來跟我一再確認不會拿了合約不簽還持續找其他工作。在考慮各種影響因素跟利弊下,最後我還是放棄了原先一邊領失業救濟金一邊學好德語順便找工作的計劃,乖乖把合約簽了回傳準備之後新公司上班。

 

 

2 thoughts on “【德國人工作】關於德國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及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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